國家數據局4月3日發布公告,就《數據產權登記工作指引(試行)》(公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此舉旨在推動建立健全數據產權制度,構建全國統一的數據產權登記體系,助力培育全國一體化數據市場。
征求意見稿明確,數據產權是權利人對特定數據享有的財產性權利,包括數據持有權、數據使用權、數據經營權等,指引適用于我國境內數據資源、數據產品等各類形態數據的產權登記。同時,征求意見稿明確了登記機構遴選條件,還明確了申請、受理、審查等登記程序。
“數據是一種新型生產要素,其價值的有效激活,離不開產權歸屬的明晰化和流通交易的規范化?!北本┐髮W法學院教授常鵬翱認為,指引立足我國數據市場發展的實際情況和現實需求,既構建了數據產權登記體系,還注重與其他類型登記的統籌銜接,推動形成層次清晰、協同發展的數據登記體系。
國家發展改革委創新驅動發展中心主任霍福鵬表示,當前,上海、福建、浙江、貴州等地圍繞數據領域的登記等開展多元探索,積累了寶貴經驗,但在登記流程、審查標準、審核機制等方面差異較大。亟需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凝聚共識、統一要求,盡快出臺國家層面的數據產權登記公示相關政策文件,提升數據產權登記的權威性與公信力。
“隨著我國數字經濟的高速發展,數據越來越重要,但真正敢用、會用、用得好的主體還不多?!鼻迦A大學社會科學學院教授湯珂表示,數據產權不明確是主要原因,需要明確回答“數據的權屬如何認定、權利如何拆分與約束”,為數據的合規使用和規范流轉提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