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北京3月12日電(記者 楊澤坤) 全國兩會期間,最高人民檢察院普通犯罪檢察廳廳長侯亞輝在接受《中國日報》專訪時介紹,近年來全國檢察機關依法加大反家庭暴力工作力度,堅持預防為主、及時干預、從嚴懲治與全面保護相結合,不斷完善婦女權益司法保護體系,取得扎實成效。
侯亞輝表示,伴隨相關法律制度持續完善,我國反家暴司法治理效能穩步提升。
最高檢數據顯示,2021年全國檢察機關共起訴涉家庭暴力犯罪案件1200余人;2022年以來年均起訴人數降至1000人以下,案件數量呈總體下降態勢。
"案件數量持續下降,充分說明反家暴工作機制不斷健全,執法司法實效日益顯現。"侯亞輝說。
檢察機關協同推進反家庭暴力法、民法典、婦女權益保障法及中國婦女發展綱要落地實施,統籌運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職能,構建全方位保護格局。在辦理刑事案件中同步移送線索,支持被害人提起民事訴訟,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法律知識不足、害怕報復、取證困難等突出問題,以多元檢察履職強化制度性保障。
當前,家庭暴力犯罪呈現新特點、新動向,罪名結構由集中向多元轉變。2021年,故意傷害、故意殺人兩類罪名占涉家暴犯罪罪名的90%以上;2025年這一占比降至60%以下,虐待、遺棄、拒不執行裁定罪等罪名占比明顯上升。
侯亞輝指出,這一變化反映出我國反家暴的法律保障體系逐步完善,司法實踐中對家暴犯罪的認定已覆蓋到更為隱蔽、卻傷害同樣深重的無形暴力,彰顯了司法機關依法打擊涉家暴犯罪的堅定決心。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交往方式的多樣化,檢察機關在辦理涉家暴犯罪案件中,不斷加強對受害者的保護,依據刑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規定精神,將精神虐待等隱性暴力納入打擊范圍,將行為人通過長期辱罵、貶損、情感操縱等方式對被害人實施精神摧殘,最終導致被害人自殺自殘等情節惡劣行為認定為虐待罪,有力解決了以往實踐中對隱形暴力難以有效規制的問題,讓法律保護更全面更貼合社會生活實際。
侯亞輝強調,反家暴是一項系統工程,重在有效預防、及時干預和妥善保護,需要相關單位部門積極參與、相互配合以及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
檢察機關強化刑事與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綜合履職,通過民事檢察對被害人支持起訴,公益訴訟檢察助推反家暴"強制報告制度"和"家庭暴力告誡制度"落實,推動反家暴工作向全面懲處和事前預防縱深發展。對屬于刑事自訴范圍、但被害人因沒有告訴能力或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等難以維權的案件,情節惡劣的,依法轉為國家公訴案件辦理。
"這一機制確保無力自行維權的受害人得到有力庇護,讓施暴者依法受到懲處。"侯亞輝說。
各地檢察機關加強與公安、法院、婦聯、社區等協同配合,健全信息共享、快速響應、受害人救助等機制,推動反家暴工作從"事后懲處"向"事前預防"轉變,實現早發現、早制止、早處置。通過開展法治教育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等活動,形成"家暴不是家事,而是違法犯罪"的社會共識,既教育震懾施暴者認錯悔過,也鼓勵受害者及時通過合法途徑維護權益,同時引導社會公眾弘揚家庭美德,合力筑牢婦女權益保障的"防護網"。
在推進類案辦理的同時,檢察機關還積極促進社會治理。如某地檢察機關針對家暴警情處置不規范問題制發檢察建議,推動11部門開展聯合整治,去年以來,該地相關行政案件立案數同比上升14%,告誡率增長3.5倍,制發告誡書后反復家暴次數明顯降低,取得良好成效。
侯亞輝表示,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全社會共同責任,唯有凝聚合力、同向發力,才能織密織牢綜合保護網,切實維護家庭和諧與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