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12月24日電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以立案和偵查活動監督為主題發布第五十九批指導性案例。這批案例聚焦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加強人權執法司法保障,涉及"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權利強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應當立案而不立案、不應當立案而立案、長期'掛案'等違法情形"等重點監督領域,體現了檢察機關持續強化法律監督,在立案和偵查活動監督工作中創新理念、拓展視野、精準監督的新特點。
此次發布的6件指導性案例分別為王某甲誹謗立案監督案,鐘某某盜竊立案監督案,徐某某等人尋釁滋事、聚眾斗毆立案監督案,黃某某等人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偵查活動監督案,沈某某危險駕駛偵查監督案,李某某等三人誣告陷害、敲詐勒索偵查監督案。
鐘某某盜竊立案監督案中,對于證據不足不捕的案件,檢察機關依托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工作機制,持續跟進公安機關開展補充偵查工作,發現公安機關撤銷案件不當時,及時向公安機關提出重新立案偵查的監督意見,加強檢警機關內外部協作協同,形成監督辦案合力。黃某某等人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偵查活動監督案中,檢察機關依法決定不起訴并通知公安機關解除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強制措施后,加強對通知執行情況的跟蹤,對公安機關未按規定解除的,依法監督糾正,及時恢復涉案財物正常狀態和生產生活正常秩序。沈某某危險駕駛偵查監督案中,檢察機關加強對立功情節的審查,運用證據規則、邏輯規則和經驗法則,對立功線索來源、檢舉揭發內容開展實質性審查,查實"假立功"并依法履行對全部關聯案件的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職責。
最高檢普通犯罪檢察廳負責人表示,今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深入貫徹落實全國刑事檢察工作會議精神,將加強刑事檢察基本職能建設擺在突出位置,通過充分發揮刑事檢察工作指導小組的作用、調整完善刑事檢察部門職能職責、健全偵查監督專人專崗工作機制等系列舉措,持續推動立案和偵查活動監督工作提質增效、走深走實。刑事檢察全過程參與、全流程監督,既是中國特色刑事司法制度的顯著優勢,也是維護穩定、保障人權、守護公正的重要保障。推進立案和偵查活動監督工作,是防止"應立不立、違法亂立、越權辦案"等現象,推進解決非法取證、濫用強制措施、不當"查扣凍"等重點問題,聚焦強化深層次、實質性違法監督的重要途徑。各地刑事檢察部門要將依法監督作為刑事訴訟監督的基本原則,在法定職責必須為的同時,嚴守監督履職邊界。要聚焦強化深層次、實質性違法監督,緊盯影響案件質效與當事人權利的關鍵違法情形,突出監督重點,提升監督剛性,確保監督意見落地見效。要持續深化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充分發揮重大疑難案件聽取檢察機關意見、信息共享等機制作用,積極構建良性互動、規范高效的檢警關系,有效提升立案和偵查活動監督質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