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12月24日電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決策部署,加強知識產權糾紛仲裁工作,充分發揮仲裁在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中的重要作用,近日,司法部與國家知識產權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知識產權糾紛仲裁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圍繞推進知識產權仲裁工作,從五個方面提出具體要求:一是加強專業化仲裁機構建設。明確支持知識產權仲裁平臺建設,加強專業仲裁員、仲裁秘書選拔培養,提出遴選20家仲裁機構進行重點培育,建立知識產權仲裁專家庫。二是完善專業仲裁規則。提出發揮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和快速維權中心作用,完善技術調查官參與仲裁程序等。三是擴大仲裁適用范圍。提出要完善知識產權仲裁工作協作機制,充分利用"全國知識產權宣傳周""憲法宣傳周"等時間節點加大宣傳力度。特別提出要拓寬知識產權仲裁范圍,探索在專利開放許可、標準必要專利許可費等爭議中引入仲裁作為爭議解決機制,提升仲裁在知識產權糾紛領域的適用。四是推進涉外知識產權仲裁建設。支持開展知識產權仲裁國際交流合作,完善仲裁機構與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對接機制,進一步發揮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仲裁與調解上海中心作用等。五是加強知識產權仲裁工作保障。提出建立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與司法行政機關會商工作機制,及時研究知識產權糾紛仲裁工作中重點問題,開展專題培訓,建立知識產權仲裁典型案例發布機制等。